咚瓜麻辣烫

原id:神川清见/陶然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恋散假期/16h】心之所向

*关键词:【3】把我的心给你

*糖

“我可以落俗,但浪漫至死不渝。”

  

  《苏菲的世界》里说,浪漫主义没有能活过30岁,或许是不再相信浪漫主义,要不然就是死去。

  作为即将步入30岁的大龄剩女,我深知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者在这个物质世界到底有多寸步难行。

  笑死,我今天还是没有钱交房租,没有吃晚饭原因是路过楼下的花店买了一束雏菊。

  这个世界把超过30岁的浪漫天真叫傻,那好像是种不切乎实际的愚蠢,浪漫不会化作金钱,也不会变成一个我妈眼中的钻石王老五把我娶走。可是我的浪漫从来只关乎自己一个人,管他未来是否会遇见一个真命天子,我可以自己在山顶上看日出,可以在凌晨的厨房翩翩起舞,可以一个人去看艺术展。

  我自己也可以过得很好,所以你来不来都可以。

  照常下班,照常吃饭,照常交不起房租。

  终于有天对面搬来了不速之客:

  逍遥散人。

  我的高中同学,我每次出糗都精准被他捕捉到,被列为最不想偶遇的人top1,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个人是纯纯的直男,浪漫什么的根本不能使他信服。

  好巧不巧,这天正是房东容忍我的最后一天,由于房租拖欠了一个星期,我被房东锁在房子外面,蹲在门口狼狈不堪。

  几个工人这几天来来回回一直在往对面的空房搬运家具,今天没了动静,看来是搬家完毕主人准备住进来了。

  楼梯口传来吧嗒吧嗒的脚步声,我喜出望外的以为房东于心不忍来给我打开房门,满怀期待地抬头却发现是高中同学逍遥散人。

  “hi…好巧哈哈哈哈哈。”我勉强扯了扯嘴角,肚子不合时宜地发出咕咕噜噜的响声。

  救命,吃不起饭交不起房租让高中同学看见,社死现场。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沉思了一会,好像在思考我为什么蹲在家门口,却不进去。

  半分钟后他得出结论:

  “你不会没带家钥匙吧?”

  我尬笑两声,“哈哈我没交房租被房东锁在外面了。”

  他显然一副憋笑憋的很辛苦的表情,然后对我说“走吧,我们去吃晚饭吧老同学。”

  我忘记了我有多久没吃过晚饭了,因为我总是把晚饭钱用在楼下花店。

  狼吞虎咽吃完餐盘里的东西,在征得他的同意下我又要了一份草莓味的冰激凌。

  “浪漫主义就是让自己露宿街头?”他的口气里带着明显的嘲讽意味。

  我挖了一大勺面前的冰激凌,一口下去牙都快冰掉了,却还是弯弯嘴角:

  “在这个麻木喧嚣的世界,谋杀浪漫是最大的罪名。”

  他撑着下巴看着我,眉头皱了皱,开口道:

  “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我都怀疑你是不是言情小说看傻了。”

  还在上高中的时候,曾经有一节化学课我在桌子底下偷偷读诗集,可能是因为有感而发,随手在化学卷子上写了几句话,正巧让走过来的化学老师看到了,误以为我在做什么青春白日梦,顺手没收了我的书,义正言辞地教训我顺便提醒班里别的女生不要看言情小说。

  “说了好多遍!!!那不是言情小说,你真俗啊!!”

  散人听了这话也不生气,他一向如此,不喜欢太虚无缥缈的东西。

  我问起他为什么搬到这儿了,他却支支吾吾起来,低头嘟囔了一句,我没听清。

  “你说什么?”

  直到两个多月后我才从他口中得知,他说“因为想你。”

  “没什么。”他很快面色如常,“那你怎么办?睡楼梯间?”

  我叹了口气,能怎么办了,再忍个三四天就发工资了。

  “你来我家住吧。”他说这话时脸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口气极其不自然,抬手端起桌子上的水喝了一口。

  “行啊,”我也没拒绝,“我得去说服房东让我收拾收拾东西。”

  我拉着小行李箱住进了散人家,怀里还抱着个黑胶唱片机,当然也有我珍奇的不得了的小植物们。

  “都快饿死了还带着这些玩意?”他明显有些惊讶。

  “你懂什么,这是精神支柱!!”

  “得得得,你不会箱子里除了几件衣服又带了你什么破书吧?”

  “…你猜的真准。”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转身进了房间。

  因为本职工作不能足够供应平时花销,大概一年前我开始在网络上写小说,当然也不怎么畅销就对了。

  因为白天要工作,晚上写小说经常写到凌晨一两点,蹑手蹑脚从卧室出来偷吃东西也经常被散人逮住。

  “说说吧,今天又是因为什么理由偷吃?”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前几天我都是以“太久没有见面,不好意思在餐桌上多吃为理由”,“我饿了嘛……”

  他叹了口气,吃“吃饭就好好吃,睡觉也要好好睡,照你这样的话进医院了还得有一笔费用,肯定又交不上房租了,嗯?”

  每一次我都是嬉皮笑脸地说“知道啦”,然后第二天照常。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剩菜却特别多。

  七夕那天散人显得格外的忙,我悠然在家里来回晃悠,因为太久昼夜颠倒的生活身体吃不消,跟老板请了假在家里呆着。

 

散人一整天直到傍晚也没回来……还真有点不习惯。

习惯了有他的安心存在,内心居然有些惴惴不安。

 

我去,不会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吧?


但转念一想,我跟他好像只是室友关系,啊准确来说我是被收养的,好像也没什么理由醋。

 

闷闷不乐等到九点多终于听到大门咔嚓响了一声,失踪快整整一天的人可算舍得出现了。

 

“你去哪里了嘛。”声音中夹杂着连我自己也没察觉到的娇嗔。

 

他愣了一下,随机结结巴巴,说不出个理由来。

 

“烦死了。”我烦躁地关上屋门。

 

妈的,背着我找别的女人,连个理由都编不出来骗我。等到快到十一点钟,他才来敲敲我的门。

 

“干什么嘛。”我没好气地打开门。

 

他不讲话,只是拿出一大捧玫瑰花。

 

“他们讲送玫瑰很俗气,我想,俗气啊,你最不喜欢俗气了,可是因为七夕,楼底下的花店为了冲业绩只卖玫瑰了,”他说这话时,还有点小小的委屈,“但是,我对你的喜欢俗气的浪漫。”

 

我小小的吃了一惊,他又接着往下说。

 

“我这个人实在不怎么浪漫,但因为遇见你,我尝试着去接触浪漫,让自己变得浪漫……所以你能给我个机会吗?”

 

“当然啦,看在你收留我的份儿上。”

 

他啊,从我重逢那次起,就成为了我的心之所向,原来爱上一个人,他做什么都是浪漫的。

 

如果有一个人开始变得浪漫,那他一定是爱上了一个人喜欢浪漫的人,心之所向,就算落俗,也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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