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
我再次遇见某幻的时候他显得疲惫不堪。
我不清楚是做up主的高压工作抑或是网络上的恶意流言将他折磨的瘦了好几圈。
我没忍住红了眼眶,一边暗骂自己没出息。
看吧,这些年了,你根本没办法忘掉他。
人有一万种相遇的方式,我却没有一种能留住他。
对面的他倒是面色如常,端起咖啡只是抿了一口,什么都没说。
只是相对无言,没人道句安好。
“你最近过得好吗,你看你都瘦了这么多了哈哈哈哈哈,果然没了我不行吧?”
我强颜欢笑,拿出一惯臭不要脸的架势调笑。
他愣了一会儿没说话,半晌,淡淡道:
“我好的不得了。”
他低头垂眸,细密的睫毛扑闪着。
“我不是没了谁不行,我过得很好,嗯,现在看起来应该比你过得好。”
我被戳中了痛处,呼吸急促,鼻头开始酸涩。
确实,他过的比我好,他早就放下了,而我还是念念不忘。
我过得一点也不好,没你,我一点也不好。
我差一点就这么喊出来了。
他就看着我红红的眼眶,什么都不说,坐了一会儿,临走前只留下一句:
“我们的事儿,完了。”
从咖啡馆离开后我坐上火车又回到了我居住的城市。
南方正是梅雨季节,我去见某幻的时候窗外淅淅沥沥下着小雨,这会儿应该也不例外。
我还是很想念他。
我越想越难过,想到你那里的景色,于是眼前也只有你的景色。
北方与南方截然不同,万里无云像是要把我晒出个洞——从后背到心脏的洞口源源不断的溢出悲伤,灼烧心脏。
我想我们是完了,我也早就死心了,可我就是想他。
我说,我爱他。
我跟某幻是在百大上认识的。
遇见的第一天他衣冠楚楚,领结却系歪了,我低低地笑着,走上去伸手给他调整。
是挺奇怪的,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推开我,而是任我摆弄。
“冒犯了,但是先生,你的领结歪了。”
我看着他的脸慢慢发烧、染上绯红,自己产生了恶作剧成功的快感。
等百大结束后我们理所当然的交换了联系方式,而他也在我待在上海的最后一天约我出来。
我想说,一见钟情就是这么草率。
尽管我是个自信又轻佻的女人,但我还是对他产生了不可言喻的奇妙感觉。
于是在那一天,拥抱、亲吻、做爱......情侣之间该做的事儿我们在那一天全部做完了。
他在酒店的床上亲吻我的发丝,在我耳边轻声呢喃道:
“跟我一起住吧。”
我答应了。
事情总是发生的很快。
而在奇妙的爱情初期结束后取而代之的是我的暴躁和他永无止境的担心。
我们每日争吵,好像耐心全部在那些个短暂时日用光了,热情也是。
在一次争吵过后我摔光了家里所有能摔的东西,他站在一片狼藉里,只是说了一句,“我们分开吧。”
我又答应了。
我承认我挺贱的。
在分开两个月后我就开始想念他,一直到现在。
我联系过他,却又被拒绝。
有次他喝醉了,给我发了一长段消息,我忘记了内容,但只记得一句话:
“有些人相爱,但注定不适合在一起。”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说的是事实,于是我放手给彼此一段疗伤的时间。
现在想来这是我做的最蠢的事,利人损己,因为结果是——他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而思念把我折磨的喘不动气。
我默默地盯着泛着光的手机屏幕,又收拾好行李去上海,去参加百大,去见他。
到百大那日我确实又见到了他。
仍然是衣冠楚楚的模样,只不过这次,他的领带没有系歪。
人确实是奇怪的很,我不用想起他的脸他的吻他的眼睛他的温柔才疯狂想念他,相反我在人生为数不多的高光时刻会想起他。
这是他的闪耀时刻,我却高兴的像是我获了奖一般。
这刻我真的希望他在台上看着我,但我清楚,他再也不会分给我半个眼神。
百大的闪光时刻也不过如此吧。
百大结束后,我给他发微信,这才发现他拉黑了我。
与上次不同,这次他真的走了,一句话没留。
我静静地坐着,回想起他问我究竟有多爱他,我想我的回答大抵是不耐烦的,所以失望攒的够多了才离开的吧。
往后年年岁岁大好河山,我们分开走。